
我氣得渾身發抖,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。
婆婆聽見動靜,從房間跑出來,不問青紅皂白就開始數落我:「年輕人就該懂事點,你管那麼多幹什麼?
這房子是我兒子的,她怎麼不能住!」那天晚上,我在被窩裡哭了很久。
劉志聽見了,抱著我低聲勸:「別跟她們計較,家和萬事興」可是,我的忍讓換來的不是尊重,而是得寸進尺。
事情的導火索,是我無意中發現的一份遺囑。
那天,我在書房整理文件,發現了婆婆的一個筆記本。
翻開第一頁,赫然寫著一行字:「我死後,將這套房留給劉玲」下面還有她的簽名和日期。
看到這句話,我的怒火瞬間被點燃了。
她竟然想把我的陪嫁房留給小姑子?
她是不是瘋了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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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拿著那份遺囑質問劉志,他一臉尷尬地說:「我媽可能只是隨便寫寫,你別當真」「隨便寫寫?」我冷笑,「劉志,這是我的房子!她憑什麼這麼安排?」劉志無言以對。
那天晚上,我第一次和他吵得不可開交。
他說我不懂孝順,我說他不懂維護家庭。
最終,他摔門而去。
接下來的幾天,我越想越氣,最終決定和婆婆攤牌。
那天晚上,等劉志回家后,我把公公婆婆和劉玲都叫到了客廳。
當著他們的面,我把那份遺囑拍在茶幾上,冷冷地問婆婆:「媽,這是什麼意思?」婆婆的臉一下子紅了,嘴裡支支吾吾地說:「我只是覺得你們遲早要換大房子,這房子就留給玲玲住,怎麼了?」「這房子是我的陪嫁房,不是你們家的財產。
你憑什麼說留給她?」我的聲音冷得像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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