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你你嫁給我兒子了,這套房子就是我們家的,我兒子的就是我的,我想給誰就給誰」婆婆氣急敗壞地指著我,聲音尖銳得像一根針扎進我的耳膜。
我站在客廳中央,手裡攥著房產證,冷笑著看著她,「媽,這房子是我爸媽陪嫁給我的,產權證上寫的明明白白是我的名字。
你要把它留給小姑子,問過我了嗎?」那一瞬間,氣氛凝固得像冬日結冰的湖面。
公公沉默著坐在沙發上,臉色陰沉,小姑子則低著頭,不敢看我。
只有婆婆還在喋喋不休,彷彿她的聲音可以掩蓋掉現實的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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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幕,早在幾天前我無意中發現婆婆的遺囑時,就已經預料到了。
我嫁進劉家那年,才二十六歲。
劉志是我的大學同學,溫和、體貼,和他戀愛的時候,他總是說,「我爸媽人很好,你嫁過來肯定不會受委屈。」那時候,我信了。
婚禮那天,我爸媽給我準備了一套三室兩廳的婚房,地段好,裝修也很精緻。
爸爸拍著我的肩膀說道:「這房子是給你的,就算以後日子不好過,也別忘了自己的底氣」我聽得有些心酸,覺得爸媽是想多了,劉志對我那麼好,又有什麼可擔心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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